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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 最新明确:这10种情形不能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

123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5日 河南郑州专业资深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为便于司法实践中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人民法院报》20190613日 第05版刊登了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朱和庆、周 川、李梦龙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一文。



以下是从文中总结的不能认定为恶势力的十种情形

1、这些不属于为非作恶

首先,为非作恶指行为性质具有不法性,同时也要求行为的动机、目的、起因带有不法性。

因婚恋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劳动纠纷、合法债务纠纷而引发以及其他确属事出有因的违法犯罪活动,就不宜归入为非作恶之列。

其次,欺压百姓,要求为非作恶的方式、手段带有欺凌、强制、压迫的性质,也就是要利用物理强制或心理强制手段侵害群众权益。因此,暴力、威胁应是恶势力较常采用的违法犯罪活动手段。

2恶势力案件、团伙不能只看人数、罪名、行为次数

恶势力因为意图形成非法影响、谋求强势地位,其违法犯罪活动带来的危害往往具有复合性,在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同时,还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或者社会管理秩序。

因此,在恶势力案件的判定中,黄、赌、毒、盗、抢、骗等虽然属于违法犯罪活动,但如果其只是单纯为了牟取不法经济利益而实施。同时没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特征,那些这些案件就不属于恶势力案件。

     同时,在对恶势力的判定中,以下错误倾向需要杜绝:只看人数”“行为次数罪名

31人不算恶势力

关于恶势力的成员人数,有一种观点认为,由于《指导意见》规定恶势力是一般而非应当3人以上,因此,对于2人共同实施,甚至1人单独实施多次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也完全可以认定为“2人恶势力甚至“1人恶势力

《人民法院报》指出这种观点并不准确。

在绝大多数案件中,只有3人以上的团体才可称作恶势力。其他特殊的案件,例如特征明显、危害后果特别严重,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认定为“2人恶势力。至于“1人恶势力,则明显不符合违法犯罪组织的基本构成条件,应当坚决排除在外。

4、这些人一般不属于恶势力成员

      对于那些主观上并无加入恶势力意愿,即在主观认识上不知道与他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是为了共同实施违法犯罪,仅因临时雇佣或被雇佣、利用或被利用以及受蒙蔽参与少量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一般不应认定为恶势力成员。

其中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临时”“少量,如果说存在长时间或者多次参与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视为行为人已具有加入恶势力的意愿,避免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规定逃避打击。

5、认定恶势力,多次实时违法犯罪活动有时间要求

认定恶势力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并且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应有适当的时间跨度,不能相隔过久,也不能过于集中。

6、判定恶势力,实时违法犯罪活动的成员数量有要求

恶势力作为一类违法犯罪组织,其成员需要有一定的稳定性,如果每次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都变化不定,那么也很难认定其已形成组织

包括纠集者在内,至少应有2名相同的成员多次参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不能不区分情况,简单地将若干不同人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叠加,打包后作为恶势力刑事案件来处理。

7、不能简单地以罪名来认定恶势力

办案时还要根据案件的动机、起因、对象、危害后果等综合判断。

如: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是恶势力案件中伴随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但这些案件中有的缺少公开性,有的没有具体被害人,有的危害后果仅限于侵害财产权,故在通常情况下,仅有这些违法犯罪活动还不足以体现恶势力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特征。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仅仅是共同实施了以上一种或数种违法犯罪活动,一般不应认定为恶势力。

但如果此类案件明显地反映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特征,如果同时符合其他认定条件,也可认定为恶势力。

8、这类反复实施的违法行为,只能记为一次犯罪活动

对于反复实施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单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单次情节、数额尚不构成犯罪,但按照刑法或者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累加后应作为犯罪处理的,已用于累加的违法行为,在认定是否属于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时,只能计为一次犯罪活动。

9、涉及到这些人应慎重

由于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心智、身体等有特殊情况。在实际认定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时需要慎重。

其前提是全部成员或者首要分子、纠集者以及其他重要成员均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

10、非公开的违法犯罪不属于恶势力案件

恶势力的行为方式具有公开性。恶势力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一般都会不同程度地带有形成非法影响、谋求强势地位的意图,而且客观上要求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因此,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必然具有一定的公开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横行乡里,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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