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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案子,是指法定刑还是宣告刑?

123发布时间:2023年2月7日 河南郑州专业资深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一、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中的“可能判处”怎么理解,是法定最高刑无期,还是宣告刑无期,法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解答,但在具体实践中,采用哪个观点,关系案件的级别管辖并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最终结果,所以有必要就这个问题掰扯一下,下面以诈骗罪为例简单分析下。

二、诈骗犯罪的“可能判处无期”如何理解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当诈骗涉案数额达到50万以上的,就对应进入数额特别巨大情节,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1.法定(最高)刑说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指犯罪行为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不等于实际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2.宣告刑说

“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指在案件审判前从司法的角度所作的一种预测或判断,而不是指刑法上规定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的案件,这里的无期徒刑是宣告刑而非法定刑。

三、对应的管辖法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在确定管辖法院时,如果采用法定刑说,当诈骗犯罪数额达到50万时,已达到“数额特别巨大”,对应的量刑幅度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因此案件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如果采用宣告刑说,诈骗犯罪涉案数额达到50万,实际可能判处的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达不到无期徒刑,因此应由基层法院管辖。

四、问题的由来

很多人认为,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不会被判处无期,对被告人有利,其实未必,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有时也会对被告人不利。

举个例子,一个涉案金额2亿、涉案被告人过百的共同犯罪案件,如果由中院审判,可能从犯的范围就会缩小,一些人可能就不构成犯罪或不应当被刑事处罚;但是如果拆分成3个案件,每个案件涉案金额6000万,涉案被告50人,由基层法院管辖,就会放大从犯的范围,把一些不应当刑事处罚的人也给刑事处罚了。

五、如何选择

既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面对审判人员、公诉人振振有词的“我们实践中都是这么做的”立场,辩护人当然可以评估下哪一种观点对被告人更有利,然后再决定取舍。

一般来说,中院相对于基层法院,审理案件的质量更高一些,同时,上诉的话就可以到达高院,有助于摆脱地方因素的干扰,更利于根据案件本身作出公平正义的判决。

宣告刑说还面临着一个问题,法院受理案件时,案件还没有经过审判,此时直接以宣告刑来确定管辖法院,等于在审判之前已经确定了宣告刑,属于未审先判,程序严重违法。

再者,案件本身都存在诸多复杂因素,除了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之外,还可能情节特别严重,采用宣告刑说可能面临审判事故的风险。


下附相关法条

1,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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