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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乐东县农信社原主任涉嫌违法放贷受贿被查办

123发布时间:2014年7月13日 河南郑州专业资深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主任陈雄涉嫌违法发放贷款和受贿,近日被三亚市检察院立案调查。

  陈雄,男,1958年8月出生,海南乐东人,中共党员。1996年7月至2007年9月,先后任乐东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主任、党委书记。

  据查,陈雄任职期间,对所在信用社长期违反规定发放支农信用贷款放任不管,甚至亲自授意基层社主任为其亲朋好友违规发放贷款,在该社1999年至2004年间发放的8700万元支农贷款中,贷款人以假名、借名、冒名贷款的有5576万元,占整个支农贷款的64.09%。这些贷款人多数逾期不归还,造成该社发放贷款不良率高达92%;2002年至2006年,陈雄违反规定,批准和指使下属为其妹夫、儿子、弟弟等亲属发放贷款155.82万元,主要用于陈雄及其妻子实际占有的农村开支和家用,并逾期不还;陈雄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违规贷款人、工程队老板的贿赂13万余元。

  记者从省纪委省监察厅了解到,陈雄案是我省开展清收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市县农村信用社违纪违法案件。造成此类拖欠的主要原因,就是陈雄案所反映的,一是违规放贷,二是欠贷不还。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为璐对此案非常重视,亲自过问案件进展情况,研究部署调查工作。他希望通过此案的查处,对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发放贷款的违纪违法人员起到震慑作用,推动全省清收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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