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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屡教不改偷窃家人财物,盗窃累犯从重处罚吗?

123发布时间:2015年7月6日 河南郑州专业资深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男子屡教不改偷窃家人财物

2011年7月28日,因犯盗窃罪入狱服刑的黄某某刑满释放。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期间,迷上赌博的黄某某为筹集赌资,8次盗窃其母亲、祖父母财物共计4740元。虽然家人多次说服教育,但黄某某仍屡教不改。2012年5月15日,被逼无奈的家人将黄某某扭送至公安机关。

盗窃累犯从重处罚吗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了筹集赌资多次以秘密手段窃取近亲属的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应受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某犯盗窃罪,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黄某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黄某某到案前主动归还400元给被害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

2012年9月3日,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黄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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