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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客体可以是债权吗 盗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23发布时间:2022年7月13日 河南郑州专业资深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Tags: 盗窃罪的客体可以是债权吗,盗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王大磊律师,河南郑州专业资深著名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盗窃罪的客体可以是债权吗

  盗窃这种行为对于社会的影响是相对不良的,而对于犯罪分子来讲,如果有盗窃行为的话,不仅会给自己的生活造成影响,也会给他人的经济造成一定的影响。那么盗窃罪的客体可以是债权吗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盗窃罪的客体可以是债权吗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的门窗等;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二、怎样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的对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无形的、缺少有体性而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如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本罪的客体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意图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者注意,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秘密窃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场时实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场时乘其不备实施。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三、盗窃罪需要哪些证据

  涉嫌盗窃罪的证据,主要是法律规定的证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物证;

  书证;

  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鉴定意见;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盗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盗窃罪很常见,很多地方甚至街道上都有可能出现盗窃行为。盗窃者一旦被发现,可能会面临群众的追打,被大家痛恨,那么盗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文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盗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盗窃既遂与未遂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

  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护合法权益为目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到底是社会危害性的区别。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没有理由以未遂论处。

  三、盗窃罪的量刑标准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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