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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公司经理串通会计出纳贪污公款百万获刑

123发布时间:2017年8月28日 河南郑州专业资深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正义网新疆9月5日电——财务部经理串通会计、出纳,采取虚开发票、模仿领导签字核销账目方法,一年多时间侵吞公款100多万元,发生在经济欠发达西部地区的兵团奎屯储运公司财务部门的“贪污窝案”让人警醒。

  一念之贪,贪公款百万

  2009年12月份的一天,兵团奎屯储运公司财务部经理孙某在其楼下捡到一张卢某的身份证,孙某心机一动便以卢某的名义在地税局虚开一张二万六千元的装卸费发票,然后利用模仿公司领导签字的手段,将发票在公司账目中核销后侵吞该款。得手之后,孙某伙同公司主办会计张某、出纳杨某利用该手段以单独或共谋的方式作案21起,侵吞公司公款102.5万余元。

  罪当其罚,罚徒刑十年

  2011年4月份,奎屯垦区检察院获悉孙某等人涉嫌职务犯罪的线索之后,检察长李茂林立即组织职侦干警对孙某等人进行了秘密初查,于4月12对孙某、张某、杨某立案侦查,并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了该案在较短时间内办结,7月20日以三人涉嫌贪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8月4日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孙某、张某、杨某涉嫌贪污一案,并于9月3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孙某犯贪污罪有期徒刑7年,张某犯贪污罪有期徒刑8年,杨某犯贪污罪有期徒刑12年。

  针对办理该案过程中暴露出兵团奎屯储运公司在财务监管上存在较大漏洞,奎屯垦区检察院及时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兵团奎屯储运公司高度重视并加强对财务的监管,要以此为鉴,认真落实管理监督制度,加强职务犯罪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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