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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刑事案件中为什么会出现证据不足的情况?

123发布时间:2023年9月18日 河南郑州专业资深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那么,刑事案件中为什么会出现证据不足的情况?

我想,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不是嫌疑人所为。

近些年报道出来的一些冤假错案,最后都被再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改判无罪了。

那么,为什么出现证据不足呢?


1.没有犯罪事实

比如佘祥林案。

1994120日,张在玉因和丈夫佘祥林吵架而失踪。

同年4月,该镇吕冲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在玉的亲属辨认后,被认定是张在玉。经有关部门检测,女尸的年龄、体征、死亡日期与张在玉吻合。

因此佘祥林被公安机关当作重点犯罪嫌疑人抓获,并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刑十五年。

据张在玉说,她吵架后离家出走,一路乞讨到了山东,并与山东一男子结婚,育有一子。2005331日,与张在玉一起回娘家的就有她的现任丈夫和儿子。

2005413日,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佘祥林故意杀人案,宣告佘祥林杀人罪不成立,无罪释放。

从佘祥林案来看,被害人张在玉本来就没有被人杀害,没有犯罪事实。

至于案件中出现的所谓女尸,至今为止谁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说不定是失足落水而溺亡的精神病人。


2.犯罪事实不是嫌疑人所为

比如聂树斌案。

1995425日,聂树斌因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427日被执行死刑。

2005117日,河南省荥阳市公安局索河路派出所干警抓获河北省公安机关网上通缉逃犯王书金。

王书金除交代在广平县实施多起强奸杀人案件外,还供称曾在石家庄西郊方台村附近玉米地内强奸、杀害一名青年女性,此案即原聂树斌案

王书金自称聂树斌案背后真凶的说法,引发社会关注。

20161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从聂树斌案来看,虽有一名女青年被人杀害的犯罪事实存在,但该犯罪事实不是聂树斌所为。

自从王书金供称此案为其所做以后,大多数人认为王书金的说法是可信的。即王书金应为真凶。

假的真不了!

既然是假的,哪怕做得再,也终究是假的。

这样的案件,证据或多或少是存在问题的。如果从严掌握,证据是不足的。

这种案件审查的重点,一是在嫌疑人供述的自愿性上,即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指明问供的情况;二是在实物证据与其他证据的矛盾上;三是在核查嫌疑人辩解的真实性上。

这三点只要有一点成立,案件即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客观原因导致证据已经无法收集到。

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能够被侦破的。

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像全球唯一超级大国——美国的刑事案件破案率也只有40%左右。

这个数据到底对不对,我也不清楚。

我只知道,客观事实发生以后,要还原出来是非常困难的。

除非现场有摄像头全程录了像。这大概就是我国建设天眼系统的原因吧。

不说别的,打个简单的比方。

我问你:昨天中午吃了什么菜?也许你能想起来。那么,前天呢?大前天呢?……

只要往前多追溯几天,你基本上就想不起来了,也无法查证了,对不对?

同理,有些事实发生以后,事后想要证明其发生的全过程,的确是很困难的。

这就是客观原因造成的证据不足。


三、办案人员的原因造成了证据不足。

1.办案人员的水平不够

2004年我在公诉科工作时,审查过一件故意伤害案。

侦查人员找一位12岁的未成年人取证时,依法应有证人的成年亲属在场,但我发现侦查人员找的在场人是被害人的儿子,根本不是证人的亲属。

这样的证据能用吗?

像这种办案水平,怎么可能把案子办好。

刑事案件的侦查是一门技术活,应当由职业侦查员负责,不是随便什么警察就能够胜任的。


2.办案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有些事情并不难,关键是要有责任心,要不厌其烦地去做。

本来能够做到的事,因为责任心不强,不愿意去做,结果造成了证据不足的情况。

比如,某件案子中有一个物证——嫌疑人案发时穿的上衣,可以直接证明该衣服的口袋分布情况。但办案人员只是拍照,没有提取该上衣。等到后面想要提取该上衣时,该上衣已经找不到了。

又如,某些案件的现场勘查做得太毛糙,错过了一些关键的物证或者痕迹,结果造成了破案的困境。


3.办案人员的过错造成的

有些案子,之所以辩护人有辩护的空间,是因为办案人员的过错造成的。

如果办案人员不犯错误,是不会有辩护空间的。

比如,某个案件存在犯罪事实,且犯罪事实也是嫌疑人所为的。

不过,办案人员在审讯时,出于对嫌疑人的厌恶,动手打了嫌疑人,还打出了明显的外伤。

结果被辩护人抓住了刑讯逼供的证据,推翻了嫌疑人的供述,致使案件证据不足。


总之,造成案件证据不足的情形有不少,大致以上述三类为主。

辩护律师在审查案件时,要注意发现证据不足的问题。

一旦发现问题,要深挖问题出现的原因,以准确制定辩护方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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