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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无期的李林军涉黑案再迎重大转机,传内蒙高院给出“不涉黑”意见

123发布时间:2024年4月2日 河南郑州专业资深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因举报公安副局长开着公车进京偷情遭报复的李林军等28人,于2020年10月被包头中院以涉黑定性,分别被判无期、24年、20年不等的刑期。该案一波三折,最终由内蒙古高院交由鄂尔多斯中院异地重审。目前已有部分被告人获得取保。“得知异地重审的时候,我们全体家属泪崩了,或许是苍天有眼或许是正义永存,四年的努力终于迎来了再次新的转机。”李林军等人的家属请求鄂尔多斯检、法两院“不要替包头公检法背锅,为全体在案人员洗刷冤屈”。

被判无期的李林军涉黑案再迎重大转机,传内蒙高院给出不涉黑意见

绵长的大青山就是北朝民歌《敕勒歌》里面的阴山,这里煤矿众多。巫英蛟

知情人称,内蒙古高院已对该案作出指导意见认为不涉黑,要求鄂尔多斯方面与李林军等人及其家属协商。李林军的家属称,初步商议结果是李林军的刑期由无期改为15年以下,其他被告人的刑期也大幅度减少。但本案仍有诸多争议尚未解决。据了解,李林军的辩护人郝亚超律师认为:该案80%的部分都歪曲了事实,建议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撤回涉黑指控。


01
针锋相对的鉴定结论

“该案80%的部分都歪曲了事实”并非空穴来风。例如,被调查属实的公安副局长公车私用进京偷情,竟被包头中院认定为妨害公务;有政府批文的采矿行为,竟被包头中院认定为非法采矿;购买雷管用于正常的采矿作业,竟被包头中院认定为非法买卖爆炸物……针对该案诸多荒诞处,笔者已发布数篇文章予以披露,但仍有不为人知的重大疑点。例如,被认定为在当地“树立权威”的黑社会成立标志性事件——冯海军被“故意伤害”案。辩护人称,该事件不能排除是被迪诗昵场所内其他与冯海军有过节的人所殴打,依法不应认定。“李林军多次赔偿约百万元,姿态很低、态度很怂、很好欺负,根本不可能以此树立权威,绝对不应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标志性事件。”其理由如下:1、殴打行为起因有多种说法,每种都不合逻辑。原判决书认定许利东因为冯海军不结账而打他,这违反常识。首先,李林军一直想让冯海军帮忙斡旋“钟厚凯小弟被打”之事,冯海军是客人,不可能打他;其次,作为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不可能因为一点结账的事就大打出手,尤其冯海军在当地也是有名的“混社会的人”,打不得。原判决书称李林军供述因为“摸了其头”而打架,这更是不合情理。首先,李林军的供述涉嫌刑讯逼供,应当排除。其次,冯海军经常到迪诗昵去消费。该场所的服务人员和保安应当认识他。如果仅仅是“摸了头”,不可能打这么严重。再次,李林军给冯海军补偿了约100万,如果仅仅因为“摸了头”而打架,李林军一定会认为得不偿失,会严查此事是谁打的并教育保安不要因小事而造成重大损失。那么,公司内部的人一定知道具体是谁打的冯海军,而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根本查不到具体是谁打的。2、至今查不到具体殴打冯海军的人,不排除是因冯海军得罪了别人,别人在迪诗昵殴打的他。该场所有百余人左右,灯光昏暗;冯海军也是当地有名的“混社会的”,还有“小弟”。3、不能因为李林军“赔了冯海军一百多万”,就当然认定是李林军手下的人殴打的冯海军。李林军是基于“息事宁人”的态度,这正好证明李林军的个性是不希望惹事,很怂,很孬。4、原判决书P150-151,其“1、2、3、4、5”均写“报案及陈述”,但实际上该事情发生后,都没有报案。因此该认定与事实不符。5、不能将该案当作李林军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标志性事件。不为什么事打了一架,赔了人家一百多万,这还不够丢人的呢!这么孬,算什么黑社会呢?6、如果在2012年李林军就因打了冯海军树立了“黑社会权威”,郑训生一个外地人,敢在2013年10月雇佣王建峰砸了李林军的迪诗昵会所,可能的结论只有一个,即:郑训生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除此之外,冯海军的重伤鉴定有重大疑点。2021年1月,辩护人前往包头市中心人民医院病案科,调取了冯海军十年前的病例。经被告人贺峰的家属委托,北京京城明鉴法医学研究院具有或曾经具有法医资格的刘洪田副主任医师、李生兴法医师、王新蕾检验师、张继宗研究员,对上述病例进行了分析研究,做出的《专家论证意见书》,结论是:“就现有材料分析,从创伤性休克鉴定原则如损失基础、出血量、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及治疗效果等方面分析,原鉴定根据以上内容将其休克度分为‘中度’(失代偿期)并鉴定为‘重伤’,尚缺乏客观、充分依据。”显然,这一结论与办案机关给出的结论针锋相对。李林军的家属称:“不排除包头办案机关存在鉴定造假的嫌疑。他们为了定罪,什么都做得出来。”


02
化肥+锯末=爆炸物?

李林军一审被判“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罪”,也因此被判无期徒刑。然而,笔者此前文章《内蒙密集纠正涉矿无期徒刑案件,全区部分环境资源案件改为集中管辖》提到:内蒙古高院已在多起涉矿案件中直接或间接撤销了原判决对“涉爆”的认定。例如,内蒙古高院在对姜杰的《刑事判决书》中表述:“相关爆炸物亦用于矿产开采,与通常私自制造、运输、买卖爆炸物不同,并未对不特定人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造成危害……未能规范操作爆炸物,应当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不宜以刑事手段评价。”据悉,鄂尔多斯方面也考虑会去掉李林军“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罪,但坚持其存“非法制造”爆炸物行为,即包头中院认定的“2012 年至2016年,被告人李林军等人……在土默特右旗九峰山四道沟煤矿哈拉沟采区附近为开采煤炭非法制造爆炸物,由被告人张满元、郭文奎为制造爆炸物提供硝铵化肥、锯末等原料,上述期间非法制造爆炸物共计410吨”。辩护人认为,对非法制造爆炸物的认定,应当对涉案化肥、锯末混合物进行鉴定。“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李林军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却未对涉案混合物进行相关鉴定,在混合物与雷管、铵油炸药(或乳化炸药)一同使用的情况下,因雷管、铵油炸药(或乳化炸药)本身就具有爆炸性,因此并不能证明涉案混合物单独具有爆炸性,需进一步对涉案混合物是否属于爆炸物进行鉴定。”《爆炸物犯罪司法疑难问题及其解决》一文作者认为,“刑法学意义上的爆炸物应是具有破坏性的爆炸物。在确定一种物品是否为爆炸物时,要从爆炸物本身能造成的破坏性出发,对于那些还需要加工才具有爆炸性的原材料不能认定为爆炸物。”


但原一审法院包头中院既未对涉案混合物的成分进行鉴定,又未对涉案混合物的破坏力进行鉴定,也未说明涉案混合物属于《民用爆炸物物品名表》的何种爆炸物。有别于包头中院的武断,云南省保山市中级法院《丁某某非法制造爆炸物案刑事判决书》【(2016)云05刑终57号】对类似混合物的爆炸性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梳理。该判决书称:“云南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均明确了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云南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项目’中包含‘炸药’、‘爆炸残留物’的检验鉴定,所依据的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授权使用的检验标准《化学方法检验硝酸铵炸药残留物》方法,主要针对炸药、爆炸残留物中的离子成分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只能作客观描述,并不具备确定原形物是否是炸药及是何种炸药的科学依据;“第二、硝铵炸药是指以硝酸铵为主要成分组成的各种混合炸药,按组成成分特性可分为铵梯炸药、浆状炸药、乳胶炸药等10余种,铵离子、硝酸根离子是硝铵炸药中的主要成分,但是检出这两种离子成分,并不能直接认定为硝铵炸药,也不能确定具体为何种物质;“第三、硝酸铵化肥是硝酸铵添加了其它化学成分后,经过一些方法制备而成,其中含有铵离子、硝酸根离子成分,仅检出铵离子、硝酸根离子成分,不能界定和区分是硝铵化肥还是硝铵炸药。” 因此,保山中院最终认定,涉案混合物是“爆炸物的原材料”,而不是“爆炸物”。辩护人认为,李林军案与上述案件极为相似,硝铵化肥和锯末的混合物只是原材料,而不是爆炸物本身。


03
包头扫黑办中饱私囊,鄂尔多斯中院背不背锅?


鄂尔多斯中院。刘虎
“虽然案件从包头移到了鄂尔多斯,但‘去黑’阻力仍然存在。”李林军案多位家属认为,“包头扫黑办早已处理了李林军等人及其公司的巨额财产,如果去掉黑社会的帽子,他们就得把当初野蛮霸占的钱财全部吐出来,所以包头方面一直从中作梗。”李林军曾陈述:“在侦查阶段,胥波(包头市公安局警察)让我签字同意拍卖东胜洗煤厂的上千万的储煤和让人代我要乔向东欠我的七百万元欠款,这些款项后来也没在扣押清单上出现。”另一知情人付龙龙更是实名举报了这一行为,其在《举报信》中称:“我叫付龙龙,包头市土右旗小厂圐圙村人……现实名举报土右旗九管会小坤兑村书记吕海兵偷盗九峰山九台东汇洗煤厂等大批物资的事实黑幕!“2019年,中央的扫黑风暴席卷全国,李林军名下的位于九峰山管会小坤兑村的九台东汇洗煤厂、荣盛洗煤厂、九号洞重介洗煤厂被查封,2020年底至2021年7月,包头市扫黑办分两次将各个洗煤厂及盗采矿点的各类存煤及废铁进行了拍卖,由于竞拍者众多,竞价炒的很高,按吨单价竞卖,买主考虑合算问题只拣好的拉走,以至于九台东汇洗煤厂内留下不少于3万吨原煤以及质量次一点的各种煤和经营多年厂内被压实的煤底子,还有废铁几百吨,也是卖出了一少部分好点的(价高、买主不划算)。“第二次竞拍前,我和十多家买主前去看煤质,大家一致认为如果按清仓清底不计吨竞卖花一千多万买下九台东汇洗煤厂的所有煤,也会翻赚一倍(参拍者可以证实)。第二次拍卖结果只卖了2000多吨,厂子100多亩经营多年,留下的煤虽说次一点也确实让人眼馋,可扫黑办只按吨位拍卖,价格又炒高实在无法取利。“拍卖完成后,2021年7月,小坤兑村书记吕海兵以防洪的名义把洗煤厂进出口的路挖断。隔俩天,又用场内的煤填起,然后将煤拉走,反复几次。2022年春节后,每到夜间,就有人像蚂蚁搬家式的半年内将东汇洗煤厂的剩余煤及煤底子约3万多吨基本清空,还有渣台上的大量煤泥也被拉走,具体是以吕海兵为首的以下骨干叫吕美清,张勇、刘永贵、郝永、大喜,用装载机,挖机、翻斗车将煤全部拉到了吕海兵的永红洗煤厂院内,分批筛选销售,内存几百吨废铁也被拉走。“现在的状态就是:煤厂的剩余煤和废铁基本被清空。可笑的是吕海兵2022年春季雇佣老窝铺村人张二毛将沿路围栏加固加厚,看不到里面,这究竟有什么隐情?不仅这样,2021年7月份,李林军所属九号洞中介洗煤厂的柴油几十吨和荣盛洗煤厂的几十吨柴油、不少轮胎也被吕海兵拉走,2022年6月10日,吕海兵的骨干吕美清、刘永贵将荣盛洗煤厂内的废铁用三大翻斗车拉走,2022年6月11日又拉走一车,更可笑的是将荣盛洗煤厂的铁大门也拉到了吕海兵处。村里流行一句谚语:‘吕书记的煤厂是聚宝盆,一年四季拉不清。’好多村民和村干部都知情。“李林军倒了,吕海兵富了,他们怎么富的?都是在损害国家资源,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看看现在吕书记,新接1辆霸道车和1辆新能源车,3辆新挖机、3辆新装载机,价值5百多万。曾经多次在村里扬言:我和市扫黑办关系铁硬。我想怎么弄就怎么弄”李林军的家属称,除了煤炭资源,大量工程车辆及涉案人员的私家车也被拍卖。


“许利东的路虎揽胜买成150万元,拍卖了70万。包头扫黑办对车主说如果你们再卖时得跟我们打招呼。这就说明他们怕以后翻案退还财产时找不到东西。”李林军的家属认为,“既然拍卖了的东西,谁买应该属于谁,人家再次转卖是人家的权利,为什么要向包头市公安局打招呼呢?唯一能解释是他们心中有鬼,怕万一案子翻了。”


04
判几年可以接受?

尽管李林军案的全体家属希望鄂尔多斯检、法机关能公正办案,不能让包头有关部门借扫黑中饱私囊,却让鄂尔多斯来背锅。但是,从家属的反馈来看,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正在紧锣密鼓地“下一盘大棋”。据了解,鄂尔多斯市检察院要求当事人认罪认罚,若不同意就威胁当事人开庭就加刑,并不停地让律师做当事人工作,不停地给家属打电话问“判几年可以接受”。“签认罪认罚只减刑期不减罪名,判20多年的给减到7-8年左右,刑期居然还可以跟家属协商?如果罪名成立减不了这么多,如果罪名不成立为什么让签认罪认罚?有些当事人签了回来的说,‘我们完全是为了老人,再不签就出来见不上父母了,只能违心地认了。”几位被告人家属说,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正是掌握住当事人的这个心理,采用连哄带骗逐个击破的方法,打算来继续制造冤假错案。“这个是我们不能接受的。”开庭在即,鄂尔多斯中院将迎来新一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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