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案例即阻止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案例,此时当事人并没有增加犯罪记录。如果当事人此前没有做出过有罪判决,则公安机关应该在其需要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罪案例的六个年级,最简单的是争取侦查机关不呈送检察院批捕或督促侦查机关撤销案件,这也是无罪案例的“一年级”。一宗案件既然不需要呈送检察院批准逮捕,或者侦查机关立案后撤销案件,当然属于无罪案件。这种案件除非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或者存在错误拘留的行为,侦查机关都不需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刑事拘留”经常被人戏称为“合法拘禁”,侦查机关的刑事拘留权如果脱离监管,很容易造成对普通人的“合法伤害”。无罪案例的“二年级”,指的是争取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早年我的无罪案例主要是这种,而且侦查机关担心“瓜田李下”,即使是明显无罪的案件也会呈送检察院批准逮捕,从而让我们收获了大量不批捕案例。当然,这里的不批准逮捕案件不包括那些最终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案例,专指不批准逮捕后不再移送检察院的案例。如果案件不批准逮捕后经过继续侦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那么这种案件还有较大可能是有罪案件,例如醉驾案件基本都不批准逮捕,基本都判决有罪。无罪案例的“三年级”,指的是争取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例。这些年我接的案件基本都是批准逮捕后家属才找到我,因此我的无罪案例主要是以不起诉为主。在“捕诉一体化”环境下,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意味着错案责任从侦查机关转移到检察院,检察院正常情况下都要将案件起诉至法院甚至要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否则错案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都是检察院。律师能够在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说服检察院不起诉,这种案件的含金量明显高于此前两种情况。如果说前两种无罪案例属于“低年级”阶段,那么进入“三年级”即进入无罪案例的“中年级”阶段。
无罪案例的“四年级”,指的是争取检察院撤回起诉。一宗案件经过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开庭,基本进入了法院判决程序。此时检察院发现案件确实无罪,或者法院认为案件要判决无罪,往往会以检察院撤回起诉了结,避免出现一份无罪判决书。我办理过几宗开完庭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无罪案例,这不仅需要法官坚持原则,而且需要检察院主动承认错误。“鉴于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这是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标准语句。
无罪案例的“五年级”,指的是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有些案件检察院不愿意撤回起诉,或者检察院不认为法院会做出无罪判决,或者法院不允许检察院撤回起诉,那么一宗无罪判决就应运而生了。我第一次拿到无罪判决是在2018年夏天,正是这个案件让我顺利完成了无罪案例的“一年级”到“五年级”。那宗案件还被广州日报报道过,让我有底气第二年写自传体非虚构写作散文《三十而律》。能够拿到判决无罪,这已经是无罪案例的“高年级”阶段。无罪案例的“六年级”,指的是再审改判无罪。我能拿到从侦查机关直接撤案到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案例,但缺少一个再审改判无罪的案例,这也是因为我十几年来一直不愿意接受申诉案件。律师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能够向法院提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再审,这本身需要强大的信心。再审案件最难得的不在于证据与法律依据,而在于提起再审的程序太难了,一定程度上是寄希望于受理申诉的法官、检察官能够尽职尽责。那些因为检察院抗诉或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改判无罪,此时最大的功劳是办案机关而不是代理律师,不应该属于律师拿到“六年级”的无罪案例。我们不能妄自菲薄,但也不能把属于办案机关的荣誉据为己有。
无罪案例的“六个年级”都拿到手了,才属于无罪案例“打通关”了。亲爱的朋友,你的无罪案例“打通关”了吗?我目前准备办理几个有无罪辩护空间的申诉案件,期待能够“打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