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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使农民贩毒走私冰毒获死刑

123发布时间:2018年6月19日 河南郑州专业资深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本报延边讯在短短两个月里,一男子先后指使边境农民从境外人员手中贩毒2200余克。昨日上午,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和龙市法院开庭,当庭对陈某、田某、金某贩毒案进行公开宣判。
  据了解,现年43岁的男子陈某是龙井人,无业,是此案主犯。他利用现年56岁的和龙市南坪镇农民金某,利用边境农村活动不引人注意的便利条件,从和龙边境从境外人员手中购进毒品,然后卖给现年47岁的延吉无业人员田某。
  经法院审理查明,陈某在2008年6月至7月间,两次指使金某到边境走私冰毒1500克。随后将这些冰毒贩卖给田某。2008年8月初,田某再次向陈某购买冰毒。陈某又从境外人员金某某(女)处走私毒品,田某付给陈某购毒款7万元。
  2008年8月6日晚,陈某再次指使金某在和龙南坪边境,用15万元人民币从境外一名男子手中购进冰毒,然后带到金某家中。同年8月8日,陈某让金某将冰毒运到延吉,金某在与田某交易时被警方当场抓获,查获冰毒700.5克。
  昨日,法庭对三人当庭做出判决:陈某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田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金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三人当庭均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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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边州中级法院通报称:今年已有12名毒贩被判死刑或死缓
  一贩毒团伙 3名毒贩被判死
  ■记者 周和/报道
  本报延边讯昨日上午,在陈某走私贩毒案宣判后,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通报称,今年到目前审理的贩毒案件中,已有12名罪行重大的毒贩被判死刑或死缓。
  据通报,在今年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其中珲春一特大贩毒团伙中,就有5名毒贩被判死刑,其中两人缓期2年执行。
  该团伙贩毒活动非常疯狂,贩毒数量巨大。据通报:2008年3月7日和8日,该团伙中的刘、赵、康三人两天内共卖给杨某12000克冰毒。此后,廖某将2533克冰毒、赵某将4000克冰毒先后交给刘某,刘某将其中6000克冰毒卖给杨某,余下533克冰毒存放后被警方查获。
  通报称,加上昨日宣判的陈某走私贩毒案,今年已累计12人被判死刑或死缓。据了解,毒品案件所占比例已经达到延边州法院审理案件数量的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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